2019年12月29号工伤的,2020年鉴定结果出来以后,工...

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:2022-02-20 22:4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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热心网友 时间:2022-02-21 00:19

按受伤前(按2019年12月之前的12个月工资计算)12个月工资平均数计算。
《工伤保险条例》
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,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。
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,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。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%的,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%计算;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%的,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%计算。

热心网友 时间:2022-02-21 01:37

肯定是按2019年标准,因为发生在2019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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